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6日 来源:财政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21〕1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认真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经自评,我办得分90分,现将我办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础建设
(一)机构设置
格办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绩效考核工作,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国宏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局(处、室)一把手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局局长任考核办主任,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制度建设
根据西藏自治区绩效考核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格办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定了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推动格办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二、组织实施
(一)财务预算管理
完成了日常性预算资金收支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准确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已建立“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年初部门预算、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等均在时限内报送,对财政监督指出的问题均积极整改到位,且未发生超时限、被投诉、造成资金损失等情况。此外,格办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梳理格办预算资金项目。
(二)项目绩效管理
1.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格办2020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将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用到实处,结合评价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并细化项目评价指标,且指标体系科学合理。
2.收集和完善评价基础信息
格办对选定的评价项目,根据设定的项目评价指标收集定量指标基础数据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出具评价报告。
3.评价报告出具和质量
格办已按要求出具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绩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晰明了,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中揭露了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并深入分析问题,提出可操作并拟在次年实施改进、完善、整改意见。
4.自评项目规模
2020年,格办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安排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行全覆盖,本年无新增预算项目。
三、信息公开
(一)预决算信息公开
2020年已严格按要求在公示栏中公开2020年预算、2019年决算信息。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2020年已严格按要求公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四、绩效预算管理
(一)绩效目标
目标申报一是按照预算要求编制资金预算,二是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设立绩效目标,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对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并形成评价特性指标。
(二)绩效结果整改
严格落实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按规定全面完成整改,已在《格办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中建立单位绩效问责机制。
(三)预算挂钩
已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改进预算管理。
五、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格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其中既有面上普遍存在的,也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
一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项目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我局按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共性指标制定绩效评价目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二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财务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三是科室之间沟通协调不够。有的处室指标项目需要其他处室共同完成,处室之间缺乏沟通。
六、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是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二是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绩效评价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财政厅相关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处室绩效管理考核联络员的作用,明确联络协调责任制,完善沟通协调联络机制,充分发挥合力作用,确保绩效管理落实不漏,实现管理的无缝式连接。同时,在资金使用方面,加大同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杜绝一些不合理的开支。
附件:1. 2020年西格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2. 西格办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