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来源:西格办(管委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要求,在《藏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我单位现向公众进行《藏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nogyAuHEMeaLSfabfe2jw;提取码:9379)。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报告存放于规划实施单位办公室,公众可直接到现场查询,报告书查阅期限为本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随时联系规划实施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征求藏青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及直接影响范围内的单位、民众及关心园区开发建设的群众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7809890090
邮箱:192448691@qq.com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21号
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010-82227612
邮箱:1017348962@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