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7月30日 来源:格办(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7月29日,格办(管委会)举办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辅导讲座,中共格尔木市委党校讲师马芳作专题辅导。格办(管委会)二级巡视员、工会主席曹宏主持讲座并讲话。办(委)及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园区企业代表等100余人参会。

马芳讲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背景与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主要内容、实践要求与干部担当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辅导内容逻辑清晰、案例鲜活,既有政治理论高度,又有法治实践深度,对于办(委)及所属各机关单位、园区企业党员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法律要义、依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曹宏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一要深化思想认识,铸牢法治根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本次专题辅导讲座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做到学法、知法、用法,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的政治性、法治性、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要坚持学用结合,强化示范引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立足岗位,把法律法规学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理念融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日常服务、风险防范、阵地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员、践行者、守护者,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守护民族团结、汇聚奋进力量,为基地、园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要强化示范引领,营造浓厚氛围。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身边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法治观,持续营造“人人珍惜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助力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持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