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2日 来源:格办(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工作要求,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格办(管委会)对截至2025年9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目录予以公布。
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时,将及时更新并公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