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成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来源:西格办(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藏青工业园区资源禀赋优势,科学指导藏青工业园区发展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藏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20日

二、公示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网站:http://gem.xizang.gov.cn/

三、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192448691@qq.com

2、邮寄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21号,邮政编码816099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藏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四、联系电话:0979-4121555

附件:《藏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