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青工业园区投资公司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超千万留抵税额退税政策首次在园区落地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来源:园区投资公司


2020年5月底,藏青工业园区投资公司(后简称为投资公司)成功收到1,274.43万元增值税增量留底税额退税成为自治区实现退税的两家企业之一,首次实现退税政策在园区落地,缓解了投资公司资金压力

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2019年3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公告》规定,同时符合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等多个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近年投资公司规范纳税,保持着良好的纳税记录,被评为2019年度纳税信用登记A级企业。同时,投资公司加强税务日常精细化管理,合理利用政策节税。今年3月份,投资公司认真对照《公告》要求收集整理退税资料,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及时提交退税申请,最终2020年5月底成功办理退税。

国家出台该政策最大的效应,是最大限度地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不占用企业的有限资金,不干扰企业的生产经营,对一些前期投入资金大、生产销售周期长的企业来说,十分利好,而对一些资金匮乏、后期投入较大企业来说,可以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带来直接的减税收益。

2020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资公司资金压力加大,加之进入贷款集中还款期,公司资金压力较大。此次留抵税额退还,缓解了投资公司资金压力。投资公司将退税资金纳入间歇资金配置,保证了近期资金陆续使用需求,实现了资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