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2日 来源:格办(管委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是自治区教育厅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为正县级。我校的主要职责:实施初中、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设有四个科室,分别为教务科、教研室、政工人事科、总务科;以上内设科室均纳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731.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7.83万元,上年结转1493.80万元,收入总计比上年减少107.08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统筹安排的基建类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基本支出经费占比提升;支出预算6731.63万元,比上年减少107.08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统筹安排的基建类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基本支出经费占比提升。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95.38%,主要原因是:因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搬迁至工业园区,我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为保障工作衔接,每周需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至少2-3次,单次往返里程约80公里,导致公车使用频次与运行费用明显上升。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95.38%,主要原因是:因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搬迁至工业园区,我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为保障工作衔接,每周需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至少2-3次,单次往返里程约80公里,导致公车使用频次与运行费用明显上升。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6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502.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2.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6388.54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9个,资金6731.6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2026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