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来源:格办(管委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格办小学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格办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格办小学属于教育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计划和要求,负责基地职工子女小学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三是负责基地的幼儿学前教育工作。四是负责管理学校行政事务、后勤及其他工作。五是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全面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实施新课程标准,依法治校,依规办学,教育事业得到和谐健康稳步向前的发展。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校现为独立区级(正科),我校设有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教务室、总务室。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格办小学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11.14元,比上年增加2031.67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学前教育扩优提质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二是基本支出增加休假探亲费标准调整及职级晋升等;支出预算4111.14万元,比上年增加2031.67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学前教育扩优提质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二是基本支出增加休假探亲费标准调整及职级晋升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1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由于格尔木办事处搬迁,为保障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我校日常收取文件及领导开会,公务车将日均一次往返五十公里。我校2辆公务车日常使用需求上升,导致“三公”经费有所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由于格尔木办事处搬迁,为保障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我校日常收取文件及领导开会,公务车将日均一次往返五十公里。我校2辆公务车辆日常使用需求上升;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无国内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6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50万元,其中: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 14538.88 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6个,资金4111.1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教育“三包”补助 | 27.76 | 详见附件1-9 |
农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2.6 | 详见附件1-9 |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1000 | 详见附件1-9 |
学前教育扩优提质经费 | 500 | 详见附件1-9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2026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小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小学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