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2026年汇总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5日 来源:格办(管委会)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部门职责:

(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区内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与有关省区市的联络工作。

(二)收集整理传递政务、经济信息,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负责与内地有关省区市的经济联络,协助区内有关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人才等工作。

(三)负责我区过往人员的服务工作;为我区各单位在格尔木开展政务、业务等活动提供服务;协调办理自治区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宜。

(四)负责指导基地单位职工离退休工作,负责办事处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办事处所属单位及基地各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和发放以及社会化服务管理和就业服务等工作,加强与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联系。

(六)负责基地的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普法教育、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等工作。

(七)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管理办事处系统国有资产,监督指导基地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八)根据格尔木市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基地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建设工业园区后勤生活基地。

(九)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工业园区的贯彻执行。

(十)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编制工业园区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一)拟定工业园区发展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及其他涉外经济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办理工业园区备案类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十二)负责检测、统计、分析工业园区内企业运行态势;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工业园区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革、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生产调度、诚信体系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十三)按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对园区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对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四)编制工业园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财税征管、审计监督等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工业园财政、税务、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交通、消防、城市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工青妇、法律宣传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十六)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负责与青海省有关方面协调园区相关事宜。

   (十七)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设7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办公室

(二)招商引资局(经济信息联络处)

(三)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

(四)经济发展局

(五)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

(六)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预算构成

2026年预算编制范围包括2个单位: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本级)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收入预算3486.1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25年收入预算3091.56万元相比,增加394.63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2026年收入预算中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026年支出预算3486.19万元,与2025年支出预算3091.56万元相比,增加394.63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2026年收入预算中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5.43万元,与2025年35.40万元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社保局车辆油料费有所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34万元(含车辆保险费4.50万元),与2025年31.30万元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0.13%,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社保局车辆油料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4.09万元,与2025年4.10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2026年减少接待批次。2026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0人。

202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预算购置数为0。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办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藏财行〔2020〕9号)文件。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8.77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417.06万元,其中:办公费24.00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手续费0.50万元、水费7.05万元、电费20.15万元、邮电费6.84万元、取暖费96.00万元、差旅费56.70万元、维修(护)费100.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3.66万元、公务接待费4.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0万元、公务通讯补贴13.7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1.30万元;

2.工会经费29.14万元;

3.食堂运行补助82.57万元。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8.77万元,与2025年591.52万元相比,减少62.75万元,降低10.61%,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有所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4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5236.03平方米,车辆编制数9辆,实有车辆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无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9个,资金3486.1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重点项目

预算数

绩效目标

工资性支出

1529.88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社保及时、足额缴纳,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档案数字化

50.00

实现档案信息的规范化管理,高效化利用与安全化存储,为公共服务提供精准便捷的档案支撑。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165.00

提高职工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社保业务经费

4.90

能有效提高社保局对格尔木基地退休人员及参保群众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在社会保障服务及就业等方面发挥作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度,我办无扶贫资金支出安排。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6年度,我办无政府债务,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