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西藏藏青工业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西藏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1日 来源:办公室

 

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藏拥〔2020〕5号)精神,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拟推荐西藏藏青工业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西藏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公示时间5日(2020年11月1日一2020年11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机关纪委反映。

机关纪委电话:0979-8480388。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