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来源:政工人事处
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和《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文件规定,西格办招生办公室认真对我地区户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符合我区政策照顾条件考生信息进行为期7天的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从4月18日-4月2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与西格办招生办公室联系,以便核对更正。同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09798482943(西格办招生办公室)
09798480388(西格办机关纪委)
08916322440(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西格办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