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 来源:格尔木办事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2月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部门职责:

1、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区内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与有关省区市的联络工作。

2、收集整理传递政务、经济信息,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负责与内地有关省区市的经济联络,协助区内有关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人才等工作。

3、负责我区过往人员的服务工作;为我区各单位在格尔木开展政务、业务等活动提供服务;协调办理自治区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宜。

4、负责指导基地单位职工离退休工作,负责办事处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办事处所属单位及基地各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和发放以及社会化服务管理和就业服务等工作,加强与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联系。

6、负责基地的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普法教育、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等工作。

7、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管理办事处系统国有资产,监督指导基地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8、根据格尔木市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基地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建设工业园区后勤生活基地。

9、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工业园区的贯彻执行。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编制工业园区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1、拟定工业园区发展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及其他涉外经济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办理工业园区备案类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

12、负责检测、统计、分析工业园区内企业运行态势;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工业园区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革、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生产调度、诚信体系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13、按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对园区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对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14、编制工业园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财税征管、审计监督等工作。

15、依法管理工业园财政、税务、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交通、消防、城市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工青妇、法律宣传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16、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负责与青海省有关方面协调园区相关事宜。

17、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设7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1)办公室

(2)招商引资局(经济信息联络处)

(3)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

(4)经济发展局

(5)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

(6)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2023年度预算公开包括1个单位数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2831.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9.62万元、上年结转71.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87万元。

2023年收支总预算2831.15万元,与2022年收支总预算4004.69万元相比,减少1173.54万元,下降29.30%。主要原因:2023年收支总预算中基建项目有所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283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9.62万元、上年结转71.53万元。

2023年收支总预算2831.15万元,与2022年收支总预算4004.69万元相比,减少1173.54万元,下降29.30%。主要原因:2023年收支总预算中基建项目有所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8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7.92万元,占80.46%;项目支出553.23万元,占19.54 %。

2022年支出预算400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4.35万元,占54.05%;项目支出 1840.34 万元,占45.94 %。

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了1173.54万元万元,下降29.30%。主要原因:2023年收支总预算中基建项目有所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283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9.62万元、上年结转71.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87万元。

2023年收支总预算2831.15万元,与2022年收支总预算4004.69万元相比,减少1173.54万元,下降29.30%。主要原因:2023年收支总预算中基建项目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2831.15万元,与2022年收支总预算4004.69万元相比,减少1173.54万元,下降29.30%。主要原因:2023年收支总预算中基建项目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6.83万元,占8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6万元,占8.74%;卫生健康支出126.09万元,占4.45%;住房保障支出160.87万元,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3.60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1690.61万元相比,增加52.99万元,增长3.13%。主要是因为2023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53.23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625.26万元相比,减少72.03万元,降低11.52 %。主要是因为我办2023年减少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相应的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214.39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154.92万元相比,增加59.47万元,增长38.39 %。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办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45.90万元相比,减少29.90万元,降低65.14%。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办退休人员比2022年减少一人。

5.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16.28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16.06万元相比,减少0.22万元,降低1.37 %。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办公益性岗位人员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0.69元,与2022年执行数0.62万元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1.29 %。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办新增高龄老人健康补贴项目,相应的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09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72.30万元相比,增加53.79万元,增长74.40%。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办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2.90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15.80万元相比,增加7.10万元,增长44.94%。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办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87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151.76万元相比,增加9.11万元,增长6 %。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办人员工资增加 ,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7.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67.72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025.24万元:基本工资288.03万元、津贴补贴950.19万元、奖金10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4.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9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35万元、住房公积金160.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编外长聘人员工资)165.6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8万元:生活补助32.14万元、医疗费补助10.34万元。

(二)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0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取暖费6.00万元、差旅费50.00万元、维修(护)费6.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26.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2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办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藏财行〔2020〕9 号文件。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我办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预算购置数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办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21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0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取暖费6.00万元、差旅费50.00万元、维修(护)费6.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26.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28万元。

2023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0.20万元,与2022年178.55万元相比,增加31.65万元,增长17.73 %。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办人员伙食补助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办车辆编制数8辆,实有车辆8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3年我办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3年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我办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1个,资金2831.15万元,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做到绩效安排科学、依据充分。对各个项目实行动态监控,保证项目的持续开展,推进预算绩效工作的顺利实施。

2.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我办所有预算项目均为一般性项目,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办无扶贫资金支出安排。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度,我办无政府债务,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